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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信息工程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实习的管理,保证实习质量和实习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原则

岗位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一般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为进一步拓宽学生实习渠,因此在集中实习的基础上,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实习是指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职业学校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在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习任务的实习形式。

二、实习要求

一)符合国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具有满足实习要求的设施设备,实习期间保证实习质量和实习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有指导老师对实习的学生行专业实习指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申请实习的理由和实习单位进行审核,合理控制实习的学生人数,严把质量关。实习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与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一致,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对实习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按实习大纲要求检查学生实习,不允许借实习之名组织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三)做好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学习学校实习管理文件,了解实习管理制度,明确实习任务、目的和要求,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实习期间要虚心学习,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实习质量,确保生命财物安全。不允许借实习之名进行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三、实习申请程序

申请实习的学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在岗位实习动员准备阶段,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许昌信息工程学校学校学实习申请表》;②经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岗位实习领导小组备案;③实习开始前,学生要与学校、实习单位签订协议,其他要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岗位实习相同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订《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四、实习过程管理

(一)实习的学生仍是学校在籍在册学生,正常办理学籍注册、学费缴纳手续。对违反纪律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学校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安排经验丰富、工作认真的教师进行指导,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计划、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实地指导等方式,对实习学生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学实习期间应每日打卡、日报,并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向校内指导教师反映自己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内容、实习进度以及自己的思想、生活等状况。

(三)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实习单位,中途确需变更实习单位的,应重新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及时向指导教师呈交相关材料,校内指导教师按要求进行考核、成绩评定和总结工作。实习学生考核工作参照集中安排实习学生考核办法执行。

五、实习安全保障

(一)离校前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要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前的教育,包括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劳动保护法教育和实习纪律教育等。

(二)学生报到后实习单位将学生报到情况反馈到学校。

(三)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投保相关责任保险。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实习期间一旦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学生应及时与学校指导教师联系。

许昌信息工程学校学生实习申请表


附:

许昌信息工程学校学生实习申请表

  

 

  

 

  

 

家庭详细通信地址

 

监护人联系电话

 

本人联系电话

 

实习

单位名称

 

实习单位

联系电话

 

 

   

本人由于□确定就业单位□身体健康问题□其他特殊原因(附证明材

), 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日至              日。

 

 

 

 

 

 

 

 

 

 

申请

须知

 

1.申请学生及监护人负责对实习单位的经营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 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健康保障以及安全

防护等方面进行考察,相关条件应符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2. 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须遵守学校对实习学生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须接受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管理,积极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及时汇报实习

动态。

3.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4.严禁借实习之名进行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申请人承诺:1.申请理由属实。

2.申请须知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须知要求。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 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学校

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附:

丙方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敬的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

您好!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等要求,您的孩子参加岗位实习、签订《三方协议》,应取得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现您的子女                               专业               的学生,将于                           日至                              日到(实习单位)参加岗位实习需要您了解并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实习是依据《规定》《三方协议》等规章制度具体开展的,您的孩子享受《三方协议》中的权利,同时也需要遵守《三方协议》中的义务。

2实习单位是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遴选的符合学生岗位实习要求的企业。

3岗位实习是教学的一部分,您的孩子应按学校要求按时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如有违反实习规定的行为,经查实,会影响其实习成绩。

4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必须定期向自己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指导人员汇报实习情况,接受指导教师和实习指导人员的指导和相关要求,并按进度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教学实习内容

5、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童制度。

6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必须与指导教师保持通讯畅通,更换联系方式时应及时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本知情同意书一式叁份,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各壹份)

 

 

 

 

 

 

                    校:

我们已经充分知悉、理解并同意《三方协议》各项条款及上述知情同意书内容。实习期间,我们将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并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督促孩子在实习期间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自身安全,主动关注校方通知与班级通知,并配合校方工作,以协助本次实习活动顺利完成。

 

 

家长签名:

 

学生本人关系: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滨河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300米路南

          招生电话:0374-5151889    13949833456

          备案号:豫ICP备2021037426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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