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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信息工程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01  阅读次数:

 许昌信息工程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考核制度

 

(一)班级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班集体建设,强化学生教育管理,使学生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二十一世纪人才,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班级量化考核的组织领导和汇总方法

(1)班级量化考核采取分块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学生科统一组织实施。在具体操作中,根据考核内容,会同有关科室(委)及值周班主任、学生会各部门分工协同考核,明确责任人,按月(周)考评、填报、公布。

(2)记分汇总方法:各项考核内容独立组织考核和积分,汇总时在积分上按加扣分标准进行调整。

班级学期实得总分=每月总分相加

2、奖惩措施

(1)每学期量化考核作为评定先进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同年级最后一名的班级给予批评,必要时进行整顿。

3、班级量化管理考核细则

(1)文明行为管理(30%)

①校会、两操等集会要快、静、齐,否则扣1分。 

 

②学生在校期间应保持教室、校园卫生整洁,不得乱贴乱画,乱扔垃圾、乱倒水,否则每人次扣0.5—1分。

③学生按照要求穿校服、不得染发烫发、浓妆艳抹、不得佩戴首饰,否则每人次扣0.5分。

④学生课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体育活动或追逐打闹说脏话,否则每人次扣0.5分。

⑤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携带手机,否则每人次扣0.5分,并暂扣手机。

⑥学生不允许在教室吃零食,吃饭,否则扣0.5分。

⑦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人次扣3分,并记录到学期末量化考核中。

⑧在学校抽烟、喝酒,经查实扣2—5分/人次。

(2)卫生管理(20%)

①教室内无蜘蛛网,桌椅干净整洁,布局合理,桌面及抽屉内无杂物,否则扣0.5分。

②卫生区内的楼梯、地面清扫干净,楼梯扶手、墙壁、门窗、玻璃、灯罩等保持干净,否则扣0.5分。

③教室内的讲桌、黑板及多媒体教学设备保持干净,否则扣0.5分。

④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并及时倾倒垃圾,拖把用清水冲洗干净后放置,垃圾桶内随时保持干净,否则扣0.5分。

⑤教室内窗帘保持清洁,悬挂整齐,否则扣0.5分。 

⑥卫生区内的路面、绿化带、花坛等无杂物,宣传栏,标志牌保持干净,否则扣0.5分。

⑦认真对待检查人员指出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否则扣0.5分。

(3)宿舍管理(20%)

①熄灯铃响后,不按时就寝,每人扣0.5分,多次说话累计扣分。

②在宿舍内乱拉电线、抽烟、喝酒、打牌等其他赌博行为,每人扣3分。

③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以强欺弱、敲诈、勒索,每人扣3分。

④私自换床、换宿舍,私自携带,留宿外来人员,扣1—2分。

⑤男女生互串寝室,每人扣1分。

⑥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正当管理的,扣1分。

⑦在宿舍内向窗外泼水,扔垃圾,扣1分。

⑧宿舍内有蜘蛛网、地面不净、乱贴乱画、乱拉线绳、乱挂衣物,每项扣0.5分。

⑨宿舍卫生区内地面、门窗、玻璃、柜子或楼梯、扶手、墙壁不干净;床面、被褥、被罩不整齐、有杂物;床下脸盆、毛巾、鞋子等物品不整洁;卫生工具摆放不齐,每项扣0.5分。

⑩未叠被子、未打扫卫生、未倒垃圾,每项扣1分。

未关灯、关水,放假后离校不关门窗,扣0.5分。

窗帘、柜子、门锁或其他公物损坏或丢失,扣1—3分,并原价赔偿。

 

(4)团务管理(10%)

①班级黑板报每两周更换一次,未更换或者更换不及时扣0.5分。

②未及时提交学校或者其他部门所要求的材料扣0.5分。

③未按照要求及时开展主题班会,扣1—3分。

(5)学习量化管理(20%)早自习管理:

①各班要提前组织,按时上好早自习,值日学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值日,早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学习气氛要浓厚,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缺勤者每人次扣1分。

②早自习时,不准说笑、打闹、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讨论,不得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否则视情节轻重扣1—3分。

③早自习时,有专人负责检查,各班学生必须服从管理,不得顶撞、辱骂、威胁检查人员,否则视情节轻重扣2—5分。

4、课堂秩序管理

①迟到、早退1人次,扣1分,旷课1节,扣3分。

②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上课状态,听课及独立思考问题等情况对上课班级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实施课堂扣分制度,0.5分起步。

5、晚自习管理

 ①各班必须按时上好晚自习,不准迟到、早退,否则一人次扣1分。

 ②晚自习期间要保持室内安静,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学习、完成作业,不得私自外出,不能参加晚自习者必须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否则按缺勤处理。 

③晚自习期间,不准干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1—2分。

④各班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外出乱跑,不准进入他班教室,如有违反每人次扣1分。

⑤自习期间有专人负责检查,各班学生必须服从管理,不得顶撞、辱骂、威胁检查人员,否则视情节轻重扣1—5分。

 

(二)学生学分考核制度

1、总则: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教职成《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采用灵活学制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满足求学者就业、转岗、升学等各种需求,特制定本规定。

2、课程设置和学分规定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类型分为四类: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以及实习实训课(学分值是依据课时量设定,18课时/学分)。

教学科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公布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课程开设计划及各课程学分值。

学生在校三年期间,学分毕业标准如下:

课程类型

公共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

限定选修课

实习实训课

合计

 


 

学分值

70

48

8

20

146

备注

在校期间获得的各项荣誉也可按照规定核算进最终学分内

①公共必修课:是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设置的课程要求所有专业学生必须掌握。包括公共基础课、思政课。

公共必修课学分规定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语文/数学/英语

15

15

12

12

体育与健康

2

2

2

2

思政

2

2

2

2

共计

19

19

16

16

②专业必修课:是国家根据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安排内容,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选择具体课程、安排教学,所有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

专业必修课学分规定(所有专业)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共计

10

10

14

14

③限定选修课:是学校根据学生继续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安排内容,如艺术鉴赏、应用文写作等,每学期2个学分,共开设4个学期,所有学生必须修满8个学分。

限定选修课学分规定(所有专业)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共计

2

2

2

2

 


 

④实习实训课:根据国家对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校为学生安排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该项课程为20个学分,所有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

(2)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于学习成绩优秀和在校内外各类竞赛中获得名次,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学分(参加同一届同一项比赛按照取得的最高名次奖励学分)。

①取得国家级考试证书的及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奖的学生,根据等级每证加4—6个学分(一等奖加6个学分,二等级加5个学分,三等奖加4个学分)。

②取得省级考试证书的及参加省级比赛获奖的学生,根据等级每证加2—4个学分(一等奖加4个学分,二等级加3个学分,三等奖加2个学分)。

③取得市级考试证书的及参加市级比赛获奖的学生,根据等级或名次加1—3个学分(一等奖加3个学分,二等级加2个学分,三等奖加1个学分)。

④取得校级文体比赛、专业技能竞赛的,根据名次加1—2个学分。

⑤获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学校表彰的,根据等级加1—2个学分。


 

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加1—2个学分。

3、成绩考核与补考

(1)学生凡正常完成课程学习【缺课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缺交作业(含实习、实验报告)不超过总次数的三分之一】,学习态度认真,并参加课程规定的考核,学期成绩达到要求,方可获得相关课程的学分。

(2)每学期考试或考查的科目及考试方式,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在下达教学任务时注明,未经教学科同意,不得随意变动。每门课程的课程分、学分,学校均填写在学生每学期的成绩登记册中。

(3)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组织上学期需要补考的学生参加补考,第六学期对于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组织清考。期末成绩不达标的学生,必须参加补考,补考合格的取得标准学分;两次补考均不合格的,将不再给予本科目的标准学分。考试(查)作弊的,学分及成绩作零分处理。

 

(三)许昌信息工程学校学生政治学习、宣传及文体活动(竞赛)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鼓励学生积极向上、遵章守纪、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不断进取,培养竞争意识,在全校学生中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风,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有用之才,特制定本办法。

 

1、管理程序

每学期各班按学生一学期德、智、体、美、劳的表现进行量化打分,按分数分为A、B、C、D类。A类为优秀生,占20%;B类为良好,占40%;C类为一般,D类为后进生,C、D两类共占40%。每学期评定一次,实行滚动管理,由各班班主任在开学初的两周内测算出每位学生的总得分,并提交A、B、C、D四类学生的名单,待德、智、体等积分评定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

2、奖惩激励机制

(1)获得校先进班级(文明班级)称号的班级,A类生比例上浮5%,B类生比例上浮10%;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的班级,A类生比例上浮10%,B类生比例上浮10%。

(2)A类学生有资格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亦作为发展党员、推荐保送生的重要条件之一,并优先推荐就业。凡在校二年中累计三个学期,或在校三年累计四个学期为A类生的,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3)每学期学校对低一类进入高一类的学生及A类生将予以表彰。

(4)受处分学生所在的班级,视情况类生的比例应下浮。警告、严重警告的,每有一人次,A、B类生比例分别下浮1%;记过的,每有一人次,A、B类生比例分别下浮2%;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每有一人次,A、B类生比例分别下浮3%。

(5)对C、D两类学生提出黄牌警告,同时要求其限期采取切实措施迎头赶上。 

(6)凡在校二年中累计两个学期,或在校三年以上的累计三个学期为D类生的,则延迟毕业和推荐就业。

3、考核计分办法

每学期每生基本分满分为200分。

一个学期每个学生的考核分=思想品德得分+文化及体育得分+加(扣)分。

(1)思想品德(满分100分)

学生在校期间能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言行举止符合中专生形象。

该项得分由全班同学民意测评和班主任评定构成,即:学生思想品德得分=全班同学民意测评均分×60%+班主任评定×40%。

(2)文化及体育(满分100分)

该学期学生所学课程(包括考试和考查课程)的平均分(若出现卷面分数超过100分的折算为百分制,无故旷考的课程按零分计算)即:

学生文化及体育得分=所学各门课程考试和考查成绩之和÷考试和考查课程门数。

(3)加扣分因素

①加分因素:(因同一原因被表彰数次的,加分只加一次,取最高分) 

A.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竞赛获奖的同学,加4—6分。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竞赛获奖的集体成员,加1—3分/人。

B.受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干、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同学,加4—5分。

C.积极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活动(由学校组织)的同学,加1分。

D.在市级(含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作品的,每次加3—5分。

E.在校级各项活动中获个人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三等奖的,加1分。

F.获校级三好学生的,加3分;获校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加2分;获校级年级优秀生的,加1分。

G.担任学生会正、副主席,各部部长,校团委委员,并能胜任工作的,加2—5分;担任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各班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文学社、校广播站、青年志愿者及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并能胜任工作的,加2分;各班副班长、班委,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支委,并能胜任工作的,加1分。学生会各部干事视工作情况加分。

H.拾金不昧、折合价值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加2—5分,折合价值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以下的加分。

I.见义勇为的同学,视情况,经学生科、校团委核实的,加5—10分;对违纪行为勇于检举揭发的,加1—5分。

J.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表现积极,经学生科、校团委备案的,加1—3分。 

K.文明宿舍成员,每获一次,加1分/人。

L.其他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酌情加3—5分。

②扣分因素:

A.学生干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有失误的,扣与加分相同的分值。

B.对学校声誉及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学校德、智、体、美、劳积分定等领导小组裁定酌情扣分。

C.学生宿舍检查成绩不合格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

D.违纪扣分:

(A)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扣40分,受记过处分的扣30分。

(B)受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扣20分,受通报批评的扣10分。

(C)违纪学生未受纪律处分,但在学生科有过失记录的,每次扣5—10分。

(D)其他违反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的,酌情扣1—5分。

(4)评比注意事项:

①考试(含考查)科目有不及格者,不能评为A类生。

②违反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者,不能评为A类生。

③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过失记录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即为D类生。

④考试(含考查)有60%(含60%)以上的科目不及格者,即为D类生。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学生科。各班级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细则,在学期初报德、智、体、美、劳积分定等评定领导小组备案。班级制订的细则如与本办法相抵触,则以本办法为准。

 

             (三)学生会机构人员构成及管理制度

1、学生会机构人员构成

(1)学生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下设办公室、组宣部、学习部、宿管部、生活部、纪检部、文体部等七个部门。

(2)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团委副书记1名、办公室主任1名、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各部门干事2-6名。

(3)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组宣部部长、学习部部长、宿管部部长、生活部部长、纪检部部长、文体部部长组成。

2、学生会成员岗位职责

(1)学生会主席

A.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布置协调和检查各部门工作。

B.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动全校学生积极开展争优创新活动。

C.及时向校领导、校团委、学生处汇报工作。反映学生的思想和要求及时对学校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2)学生会副主席 

A.协助学生会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分工联系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工作,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B.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主席不在时,受主席的委托执行主席的职权。

(3)团委副书记

A.宣传党的战线、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指示精神,收集和反映团员的意见和建议。

B.带领各班团支部全力配合学生会各项工作。

C.负责组织学校团费的收取,以及团委内部文档与资料的整理和备份工作。

(4)办公室部长

A.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其他各部门的工作。具体工作有:会议的召集及记录,文档资料的管理,事务性计划与报告的起草,各部工作资料的汇总等。

B.负责监督、考核校学生会干部的情况,及时反馈学生对学生会工作及学生干部的意见,向主席团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干部提高自身素质;

C.组织校学生会干部的选用、主要干部的选拔,为学生会物色、吸纳人才,向主席团提交人事安排建议;

D.及时建立和更新各部门人事档案,素质档案,落实学生干部资格认证,建立特长学生人才资源库;

(5)组宣部长 

 

 

A.拟定科学合理的校学生会主要干部管理制度;

 

B.拟定学生会表彰奖励制度,负责学生会干部的培训和年度考核评优工作,保证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C.配合团委宣传部搞好学生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学生实际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D.负责学校黑板报的出版工作,检查和指导班级黑板报的出版。不定期出版学生活动宣传。

 

 

(6)学习部长

 

A.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的学习情况,经常与教务部门联系,为学生解决学习上的实际问题。

B.组织举办知识讲座,召开学生学习座谈会,组织各类学习竞赛活动。

(7)宿管部长

A.负责宿管部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宿管干事的全体例会,制定宿管部工作计划。

B.抓好宿管部思想作风建设,检查好各宿舍纪律情况,做到公平公正。

(8)生活部长

A.经常去听学生在生活管理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学校有关部门,力争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B.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服务活动,定期进行教室和宿舍卫生及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工作,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开展工作。

 

 

(9)纪检部长

 

A.配合学校进行校风校纪的检查评比,搞好校风建设、督促学生干部模范执行校纪校规。

B.做好学校大型活动、校会、食堂就餐秩序的纠察工作和纪律评比工作。

 

 

(10)文体部长

 

A.协助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好节日联欢活动和艺术活动。经常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和竞赛,丰富学生课余活动。

B.指导班级文体委员开展工作。

C.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参加市、局、校等体育活动。组织学生经常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身体素质。

D.协助组织做好广播操检查评比工作。

(11)副部长

协助部长做好本部各项工作,听从上级安排,认真落实、安排、布置、记录好本部门的一切事务,做好每周、月、学期、年的总结及评比工作。

 

 

(12)干事

 

协助副部长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并记录在案备查,做好每周、月、学期、年的总结及评比工作。

 

 

3、学生会管理制度

 

(1)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①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做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②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③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脱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④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⑤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应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提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

⑥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主席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2)会议纪律制度

 

①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主席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②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门汇报部门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记录和整理。

③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的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④各部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 

⑤会议考勤

A.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B.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退会处理。

C.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学生会。

D.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者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在会前请假的,会后必须向本部部长补假条。本部长不在,由本部副部长代替。

E.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F.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作无故缺席。

 

 

4、经费及物品使用

 

1)学生会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2)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学生会办公室审批,经主席签字后上报批准。

3)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 

 

 

5、干部任免制度

 

(1)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部长有弹劾主席团的权力,干事有弹劾部长的权力。

(2)若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部长或者干事弹劾,被弹劾人员自弹劾通过之日起解除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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